4.4.3 咨询及沟通
组织应有适当的程序,以确认能向员工及其他利害相关者传达及咨询适切的安全卫生资讯。员工之参与咨询的安排应予以文件化,并通知利害相关者。
员工应:
(a) 参与政策及程序之 发展与审查以管理风险;
(b) 被咨询如有任何改变会影响工作场所之安全卫生;
(c) 被告知安全卫生相关事务;
(d) 被通知谁是安全卫生员工代表,以及谁是特定管理代表(见4.4.1节)。
4.4.4 文件化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用的书面或电子形式之资讯,以说明管理系统的核心要项,以及彼此间的关连;供做相关文件的指南。
备考:为求有效及效率,保持文件化之最低限度是为重要的。
4.4.5 文件及资料管制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备能管制本标准所要求的各项文件及资料,以确认:文件易于检索;视情况需要定期审查和改订文件及资料,并由权责人员认可其适切性;在所有关系到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有效运作之重要作业地点都可以取得相关文件 及资料的现用版本;却进地将失效的文件及资料自所有发行处和使用处收回,否则要确保其不被误用;为法律及(或)保存知识目的而保留的档案文件及资料有适当标明。
1979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立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TC176),开始着手指定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方面的国际标准。经过多年的研究和酝酿,在总结了世界各国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经验的基础上,于1986年6月15日正式颁布了ISO8402《质量-术语》标准,并于1987年3月正式颁布了ISO9000系列标准,包括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选择和使用指南》、ISO9001《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ISO9002《质量体系——生产和安装的质量保证模式》、ISO9003《质量体系——最终检验和试验的质量保证模式》、ISO9004《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指南》等6项标准。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0认证申请条件
开展质量认证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信誉,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国际贸易和发展经贸合作。这个认证目的非常清楚地说明,企业要开展认证必须具备条件才能申请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第三章专门讲了条件和程序,归纳起来,企业申请产品质量认证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1.中国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国企业持有有关部门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2.产品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质量稳定指的是产品在一年以上连续抽查合格。小批量生产的产品,不能代表产品质量的稳定情况,必须正式成批生产产品的企业,才能有资格申请认证。
3.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技术要求,或符合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标准。这里所说的标准是指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产品是否符合标准需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和批准的检验机构进行抽样予以证明。
4.生产企业建立的质量体系符合GB/T19001-ISO9001中质量保证标准的要求。建立适用的质量标准体系(一般选定ISO9001来建立质量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行。
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企业即可向国家认证机构申请认证。一般说,已批量生产的企业多基本具备了前三个条件,后一个条件是要努力创造。目前应该积极开展宣传贯彻GB/T19001-ISO9001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建立质量体系认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国企业持有有关部门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2).企业已按GB/T19001-ISO9001中的质量保证标准建立和实施可文件化的质量体系。
4.3.2 法令规章与其它要求事项
组织应建立度维持一程序,以鉴别并取得适用之法令规章与其它安全卫生要求事项。组织应保持此项资讯之更新。法令规章与其它要求事项之相关资讯应传达给员工及其他利害相关者。
4.3.3 目标
组织于内部各个相关部门与阶层,就建立并维持其文件化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在建立与审查目标时,组织应考虑到法令规章与其它要求事项,本身的安全卫生危害及风险、技术面取舍与财务、作业及业务等要求事项,以及利害相关者的观点。目标应与安全卫生政策一,包括对持续改善的承诺
4.3.4 安全卫生管理方案
组织应制定并维持一个或多个安全卫生管理方案,以达成其目标。方案中应包括如下之文件:
组织内各个相关与阶层为达成目标之权责分工;以及达成目标之方法与时程。
安全卫生管理方案应于定期及规划之段审查。必要时,应修订安全卫生管理方案,以说明组织之活动、产品、服务或运作状况的变更。
4.4 实施与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