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工厂应配合完成认证机构作出的工厂检查活动安排。对于初始工厂检查,工厂应该按与认证机构约定的计划时间进行工厂检查;对于监督检查,工厂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认证机构的监督检查,同时,认证机构可以按国际惯例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行工厂监督检查(如飞行检查,特别监督检查),工厂应给予配合。否则,认证机构有权暂停认证证书。
第七条工厂应允许检查员进入产品认证所涉及的所有区域进行抽样或检查,调阅有关记录和访问相关人员(如有特别需保密的区域,应向认证机构申报)。
第八条工厂应该配合检查组根据产品特点和工厂的具体条件要求的项目进行现场指定试验,现场指定试验是在检查组目击情况下,由工厂安排相关人员进行。
第九条工厂应该配合检查组进行产品的一致性检查,检查过程中若涉及到对整机的拆解工厂应安排人员执行。
第十条在工厂检查时,若获证产品发生变更或有不一致情况时,工厂应主动向检查组说明。
第十一条当产品需要抽样时,工厂应该配合检查组在现场进行封样,并按规定的时间将样品送到指定的检测机构。
第十二条工厂应为检查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
第十三条工厂应与持证人沟通及时交付监督检查费(包括监督审查人日费和路途人日费)、年金和产品监督抽样检测费(如有)。
第十四条工厂不得放行如下产品:
(一) 不合格品;
(二) 获证后发生变更,但未经认证机构确认的产品;
(三) 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
(四) 已暂停、注销、撤销的证书所列的产品;
(五) 工厂检查结论判为现场验证或不通过时,检查员在现场要求工厂封存的认证产品。
第十五条工厂应及时将联系方式的变更通报认证机构。
琼海
文昌
万宁
五指山
儋州
东方
云南
昆明
贵州
贵阳
六盘水
遵义
安顺
清镇
赤水
仁怀
铜仁
毕节
兴义
凯里
都匀
福泉
四川
成都
绵阳
德阳
广元
自贡
攀枝花
乐山
南充
内江
遂宁
广安
泸州
达州
眉山
宜宾
雅安
资阳
都江堰
彭州
邛崃
崇州
广汉
什邡
绵竹
江油
峨眉山
阆中
华蓥
万源
简阳
西昌
湖南
长沙
株洲
湘潭
衡阳
岳阳
郴州
永州
邵阳
怀化
常德
益阳
张家界
娄底
浏阳
醴陵
湘乡
韶山
耒阳
常宁
武冈
临湘
汨罗
津市
沅江
资兴
洪江
冷水江
涟源
吉首
湖北
武汉
襄樊
宜昌
黄石
鄂州
随州
荆州
荆门
十堰
孝感
黄冈
咸宁
大冶市
丹江口
洪湖
石首
松滋
宜都
当阳
枝江
老河口
枣阳
宜城
钟祥
应城
安陆
汉川
麻城
武穴
赤壁
广水
仙桃
天门
潜江
恩施
利川
河南
郑州
洛阳
开封
漯河
安阳
新乡
周口
三门峡
焦作
平顶山
信阳
南阳
鹤壁
濮阳
许昌
商丘
驻马店
巩义
新郑
新密
登封
荥阳
偃师
汝州
舞钢
林州
卫辉
辉县
沁阳
孟州
禹州
长葛
义马
灵宝
邓州
永城
项城
济源
山西
太原
大同
忻州
阳泉
长治
晋城
朔州
晋中
运城
临汾
吕梁
古交
潞城
高平
介休
永济
河津
原平
侯马
霍州
孝义
汾阳
陕西
西安
咸阳
铜川
延安
宝鸡
渭南
汉中
安康
商洛
榆林
兴平
韩城
华阴
甘肃
兰州
天水
平凉
酒泉
嘉峪关
金昌
白银
武威
张掖
庆阳
定西
陇南
玉门
敦煌
临夏
合作
青海
江西
南昌
九江
赣州
吉安
鹰潭
上饶
萍乡
景德镇
新余
宜春
抚州
乐平
瑞昌
贵溪
瑞金
南康
井冈山
丰城
樟树
高安
德兴
信息技术设备
6 工厂实验室能力评审工作程序
6.1工厂实验室应向质量技术部提出能力评审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可由产品认证受理部门转交质量技术部)。提交的申请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工厂实验室能力评审申请书》。
ILAC协议互认的认可机构对该工厂实验室的有效认可证书及含相关标准页的复印件。
工厂实验室、工厂或制造商法人证书及法人授权书。
6.2质量技术部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核。如确属必须进行现场检测工作的实验室,且审核合格,则经批准后,质量技术部通知申请工厂实验室准备接受现场评审。
6.3受理申请后,质量技术部组织(指定实验室参与)评审组对申请工厂的现场进行质量体系运行、检测场地、设备能力及施检人员能力的评审。
6.4现场评审结果合格后,经批准,质量技术部对授权的工厂实验室建立档案,签署三方协议书,并将评审结果通知产品认证受理部门和申请工厂。如评审结果为不合格,则应通知产品认证受理部门和申请工厂。
6.5原则上,利用工厂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测应在评定合格并签署三方协议书后进行。特殊情况下经CQC审批通过后,工厂实验室评审与现场检测可合并进行;评审组先进行工厂实验室能力审核,合格后进行现场检测。
十九、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1种)
入侵探测器(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微波与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第二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无线局域网产品
第三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一、溶剂型木器涂料(指室内装饰装修用硝基漆类/醇酸漆类/聚胺脂漆类溶剂型木器涂料)
二、瓷质砖(用于建筑物装修用的吸水率平均值E<=0.5%的瓷质砖)
三、混凝土防冻剂
第四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一、 入侵探测器
1.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2.振动入侵探测器
3. 室内用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
二、 防盗报警控制器
三、 汽车防盗报警系统
四、 防盗保险柜、防盗保险箱
第五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一、童车类
二、电玩具
三、塑胶玩具
四、金属玩具
五、弹射玩具
六、娃娃玩具
第六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一、机动车灯具产品(前照灯、转向灯;汽车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视廓灯、前雾灯、后雾灯、倒车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摩托车牌照灯、位置灯);
二、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三、汽车行车记录仪;
四、车身反光标识;
五、汽车制动软管;
六、机动车后视镜;
七、机动车喇叭;
八、汽车油箱;
九、门锁及门铰链;
十、内饰材料;
十一、座椅;
十二、头枕。